徐州市加快建设区域性技术转移转化体系
中国徐州网
2018/12/07 11:14
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在近日召开的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上,《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12月4日,市科技局在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相关政策措施。
市科技局副局长谢德明介绍,该《实施意见》是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而制定出台的。按照所定目标,通过相关举措积极建设区域性技术转移转化体系。到2020年,我市基本建成适应自身新形势的技术转移体系,技术转移转化环境更加优化,渠道更加畅通,机构和人才队伍更加壮大,技术合同年登记额达到50亿元,技术转移机构达到30家,年实施重大成果转化项目15项以上。科技成果供给能力快速提升,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以上;到2025年,全面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体制健全、运行高效的技术转移体系,技术市场充分发育,技术转移体制机制更加健全,科技成果的扩散、流动、共享、应用更加顺畅。
“技术转移体系是促进科技成果持续产生,推动科技成果扩散、流动、共享、应用并实现经济与社会价值的生态系统。”谢德明介绍,《实施意见》提出,要聚焦技术转移体系的薄弱环节和转移转化中的关键症结,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政策措施,着力打通“基础理论研究—实验室研究—中试放大及功能验证—工业化生产”四个环节,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打通技术转移全链条,加快建设符合科技创新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的技术转移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实施意见》明确,要优化技术转移体系基础架构,如激发创新主体技术转移活力,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机构。突出企业在技术转移中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增强自主研发能力,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到所有企业。围绕装备与智能制造、新能源、集成电路与ICT、生物医药等产业,推进一批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性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移转化。对企业引进市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5%给予奖补。
同时,加快发展多层次技术市场,采取多平台合作模式,鼓励与市内各类投融资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合作共建,重点建设江苏淮海技术产权交易中心、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徐州分中心、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矿山安全行业分中心(徐州);加强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各类技术转移机构为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转移转化成果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给予奖补;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对技术经纪人(经理人)服务我市企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转移活动,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1%给予奖补。
为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通过资金补贴、项目实施等,重点解决科技成果中试转化及功能验证环节缺位或接力不足的问题,全力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带动力强的重大科技成果尽快落地转化。加大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财政支持力度,设立3000万元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资金;加快推动小试、中试和检验等转化载体建设,对中试基地和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平台建成运行后,经评审认定,按照建设总投资额的3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后补助;加快培育科技成果转化优质主体及后备力量,培育认定一批市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认定当年给予每家15万元奖励;进一步发挥科技奖励在成果转化中的导向作用,对我市辖区内主持并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根据获奖项目按照1∶1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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