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提出发展地理信息产业,加快智慧吉林建设
吉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06/25 09:13
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吉政发〔2015〕10号)印发。《意见》提出要培育发展卫星及地理信息产业,加快智慧吉林建设。
《意见》明确了吉林省促进互联网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八项主要任务和具体保障措施,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互联网经济对全省发展的引领作用,力争在年内实现互联网产业规模达到8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2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600亿元的目标。
为实现这一目标,《意见》提出要培育互联网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发展卫星及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卫星导航位置服务产业链,完善北斗导航基础设施,建设北斗高精差分网、北斗导航数据中心及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在车载导航、室内导航、城市三维导航、智能交通、实时气象、安全监控等方面引进装备制造企业和系统集成商,培育导航与位置服务新兴产业。发展卫星技术研发制造产业链,依托长春光机所研发和制造优势,开发卫星设计、分析与仿真验证一体化系统,建设遥感信息获取、处理和运营服务产业链,打造卫星研制、在轨交付、图像处理分发、航天信息产品服务商业化卫星产业链条,带动相关配套产业发展。发展航天信息服务业,依托云计算技术,加强对航天信息、影像数据存储、加工处理、分发服务、计算分析、数据挖掘的应用开发,促进卫星视频图像数据在土地森林和水资源勘测、矿产和石油勘探、农作物估产、自然灾害监视、环境动态监测、国土资源保护、城市规划、精准农业、应急监测处理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建设基于空间一体化信息服务移动互联开放平台,开发基于视频地图的位置服务。
《意见》提出,要加快智慧吉林建设,拉动信息消费。以深入推进国家信息消费、信息惠民、智慧城市等试点为抓手,推进智慧吉林建设,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加强城市和服务体系智能化建设,拉动信息消费和相关产业快速发展,有效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居民幸福感受。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建立智慧吉林时空信息云平台,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智能水务、智能管网、智能建筑等,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智能化。加强在市场监管、环境监测、信用服务、应急保障、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社会治理领域集成应用,提高城市科学管理水平。(杨宇201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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