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1/12/15 15:57
关于第七届(2021-2023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被托举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全体会员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开展第七届(2021-2023年度)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被托举人的遴选条件
1. 会员单位人员;
2.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青年科技工作者,32岁以下(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女性被托举人年龄可适当放宽1-2岁;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4.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
5.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卡脖子”技术等方面潜心研究、守正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国内开展学术研究取得突出成绩、在国内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成果等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优先考虑。向全国创新争先奖获奖团队的青年成员倾斜。
6. 未曾入选本项目或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
二、推荐要求
1.项目申报采用专家推荐制。每位专家限推荐1名候选人。推荐专家应是卫星导航与位置服务领域两院院士、首席专家、知名学者、重大项目或型号技术负责人、中位协专业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中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委员。
2.申报人至少需3名同行学术权威专家进行评议并署名同意推荐,其中至少2位同行专家与候选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至少1名专家担任托举导师,承担指导和托举责任。
3.提交的证明材料要真实、可靠,如发现存在信息不实或虚报现象,将取消推荐资格。
三、提交材料
1.填写《“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见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一式2份(均为原件);
2.附件证明材料:学历及学位证书;重要奖项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表的重要论文首页、SCI/EI检索证明;研究项目鉴定证书、技术应用等其它认为重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版1份(扫描件),纸质材料1份;
3.提交《关于支持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计划的承诺书》(见附件2),电子版1份(扫描件),纸质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一式2份(均为原件);
4.《青年人才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
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2月22日之前发送协会,逾期不受理。
四、名额与评审
1.科协资助名额1名。
2.评审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会议形式,合格申报人线上报告、答辩,遴选工作,专家组现场评议投票确定人选推荐次序,排名第一的确定为本年度被托举推荐人选。被托举推荐人选将在 官网进行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强(010)68181970 13691359098(同微信)
白云芳(010)88621068 18611683392(同微信)
邮 箱:glacxs@glac.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金家村288号华信大厦
附件:
1.“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推荐表
//www.88cc8.com/uploadfile/2021/1215/20211215040240550.docx
2.关于支持 “青年人才托举工程”计划的承诺书
//www.88cc8.com/uploadfile/2021/1215/20211215040257752.docx
3.青年人才候选人汇总表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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